| 農藥作為農業(yè)生產中廣泛使用的殺蟲劑,在農業(yè)增產、農民增收和農業(yè)新技術的推廣過程中發(fā)揮了它應有的作用。雖然有關部門對農藥的生產、包裝、運輸、農藥登記證以及農藥的說明書都有嚴格的規(guī)定,但是筆者在多次同山西省沁源縣植保執(zhí)法部門的檢查中發(fā)現(xiàn),農藥經銷點上許多農藥的說明、包裝與農藥登記證不符。主要表現(xiàn)為:
一是毒性等級不符。有的農藥在農藥登記證上核準登記的是中毒,外包裝上卻稱低毒。如四川省川東農藥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“敵克松”。再如河南省新鄉(xiāng)市洪洲農化有限公司生產的農藥“急殺先鋒”,其說明書標注的毒性為中毒,但經查,該農藥在登記證上登記的名稱為“溴蚜霜”,毒性為高毒。由于無公害蔬菜基地對農藥的施用有嚴格的限制,因此這些中毒、高毒農藥被當成是低毒農藥施用,造成農藥殘留加大,農民損失慘重。
二是隨意擴大治療范圍。山東省泰安市寶豐農藥廠生產的農藥“菌毒克”,在其說明上標注為“綠色無公害精品殺菌劑系列”,印有“水稻條紋葉枯病、番茄病毒病、辣椒病毒病、瓜類病毒病”四個圖譜。稱“高效低毒無公害,對人畜安全,不污染環(huán)境”。經查實,該農藥適用作物為番茄,防治對象為番茄病毒病,根本不能防治水稻、辣椒、瓜類等其它作物,而且不能提供綠色無公害證書及相關證明。
三是夸大虛假宣傳。有些農藥在說明書上標稱“使用美國最新技術”、“全國農村推廣中心指定無公害農藥品”等用語,欺騙消費者。
為此,筆者建議農藥產地的質檢部門能加大對農藥生產廠家的監(jiān)督監(jiān)管,認真核對農藥登記證,嚴禁說明、包裝不規(guī)范的產品流入市場,坑害農民。(馬保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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